历史上九门提督是清朝的驻京武官,实际上是皇家禁军的统领,官位一品。这个官职应该算是非常重要了,就是专门用来维护首都治安的,如果谁想造反拿下都城基本上也就成了不可能的事情,除非这个九门提督想要叛变。其实对于皇帝来说,这个职业还是比较重要的,毕竟自己有时候出远门家里还是需要有人照看的,当年司马懿能篡权成功不就是因为没有九门提督这个职位吗。
提起“九门提督”,相信大多数人都比较陌生,清朝时期九门提督的全称为“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往往简称为步军统领,《梦蕉亭杂记》曾对九门提督有过简单的介绍:“步军统领,又名九门提督,即古之执金吾。管理京师地面,权势重要,骆从尤极煊赫。”从中可以看出,清朝的九门提督主要职责是守卫京师,拥有一定的权力和地位。除了保卫京城的主要职责外,九门提督还兼有稽察、编查保甲、审案、发信号炮等职责。
步军统领创设于顺治年间,最初只是统辖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的步兵营,属正二品衙门,康熙十三年(1674年),为了加强对京师的包围,因而开始任命步军统领提督九门事务,所谓的“九门”指的是京师内城的九座城门,包括正阳门、德胜门、阜城门、安定门、东直门、崇文门、朝阳门、西直门、宣武门。到了康熙三十年(1691年),步军统领的职责进一步扩大,“京城内外,一体巡察,责任既专,则于费除盗贼、安辑商民,庶有裨益。”步军统领的稽察之责主要表现为执行朝廷颁行的各项禁令,比如禁止在内城开设戏园,严禁赌博活动,并由步军统领派专人严加访查,对有违犯者,由步兵统领负责缉拿。步军统领衙门不只是个军事衙门,而且还具有司法衙门的职能,在当时有“北衙门”的称谓,与刑部的“南衙门”相对。按照规定,步军统领衙门可以参与司法审判,有审理犯人、缉拿犯人的权力,对于“违禁、犯法、奸匪逃盗”等情形,可以自行完审,将录供送交刑部定拟。
有意思的是,明代也有个九门提督,不过这时的九门提督是叫“提督九门内官”,由宦官担任,一开始的九门提督主要肩负看守皇城宫苑的职责,其后逐渐奉守京城之门,开始干预“外事”。明朝的九门提督因位高权重,所以大多由地位显要的太监担任。清朝的“九门提督”虽是沿袭明朝而来,但是二者却有着天壤之别。明朝的九门提督属于内监衙门,没有官阶,清朝的步军统领一职大都由满洲亲信王大臣担任,为正二品。相比于明朝,清朝的九门提督职责范围也扩大了许多,光是统领的步兵营人数最多时达到了3万多,因而有人将其称为清朝的“武装警察部队”。
清朝步军统领衙门的办公地点也几经变化,在其初设时,并没有专门的办公地点,雍正年间才将宣武门内京哉道胡同内务府官房作为步军衙门的正式办公处。乾隆年间,在军机大臣傅恒的建议下,步军统领衙门又迁到了帽儿胡同。作为清朝的重要衙门,九门提督的存在与清朝的命运息息相关。1906年清朝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创建了近代的警察机构,将步军统领的一部分职权移至内外城巡警总厅,1924年步军统领衙门正式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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